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

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

 
 
邢安办〔2020〕47号
 
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开区、邢东新区管委会:
        为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各县(市、区)春节期间实施了全域禁燃禁放。因为禁燃禁放前期工作准备不足,使得烟花爆竹仓库和销售点货满为患,加之打非行动收缴的大量烟花爆竹临时储存,给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带来极大风险。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各县(市、区)要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清醒认识烟花爆竹违规储存、超量储存和转移等诸多不稳定因素而导致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增多的严峻复杂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防控的极端重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烟花爆竹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特别是储存仓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落实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销毁等工作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供销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储存安全管理,管好下属单位批发及零售经营安全。各县(市、区)要对本辖区因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带来的安全风险负全责,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烟花爆竹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本辖区烟花爆竹监管各项工作落实。
        三、要主动作为,严控烟花爆竹风险。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在《邢台市空气质量“退十”方案》中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禁燃管控,实行全域禁燃禁放,禁放禁燃区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各县(市、区)要特别关注个人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最近不断接到群众情况反映,家中存放烟花爆竹不知如何处理,存在较大事故隐患。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回收个人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印发通告,宣讲实施禁燃禁放的重大意义,以及烟花爆竹回收的规定要求,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确保安全稳定。各县(市、区)政府要与有储存烟花爆竹的批发和零售单位达成一致,给予其合理经济补偿,督促其尽快将储存的烟花爆竹转移销售,避免长期储存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目前,广宗、清河、平乡、南宫等县(市)政府已从财政拿出专项资金,专门解决烟花爆竹禁放后续问题。其他未解决的县(市)政府要积极而为,快速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