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安办〔2020〕42号
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企业集中复工复产高峰期,“五一”期间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的易发多发期,安全形势严峻,安全防范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的工作部署,自觉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清河县“4.27”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紧密结合节日特点严密防控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和积极应对各类事故灾害,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为全市高质量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抓好节日期间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以“两客一危”、网约车、临时包车等为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群死群伤;要针对景区景点局部爆满提前做好疏导方案,合理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长期停用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气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封闭运营。对开放的各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文物建筑和“多合一”场所、仓储堆场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群众居家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消除可燃物堆积、电气线路乱搭、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严防“小火亡人”。 三、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气温升高对危化品企业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油气储备、危化品储罐等逐一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并挂牌公示,组织专家组现场检查指导,分级分类落实管理措施;要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对风险大的要派人死看硬守;要组织开展尾矿库汛前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坝体、排水井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四、加强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针对进山旅游、野外用火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各地区和各部门防灭火责任,督促旅游景区、林场等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加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严防火种进山入林,及时制止劝阻野外吸烟、取暖、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对有关肇事者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自然灾害监测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基层群防群治责任,确保万无一失。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和景区景点、车站提示牌等,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出游。 五、严格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无脱节,防控无缺漏;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企事业单位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针对重点灾种、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靠前驻防、前置力量,落实应急预案、力量、装备准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触动、妥善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