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权责清单
安委会文件
应急管理局文件
执法公开
- 事前公开
- 事后公开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行政许可
事故调查
提案信息
财政财务
规划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威县10.4交通事故核销公示
公 示
2018年10月4日15时19分许,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杨以福驾驶鲁HW0762、鲁H9S03挂号重型半挂车沿京广线由北向南行驶至357公里处时,与前方左转弯李志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车辆损坏。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束后,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130533120180000335号)及相关证明材料认定:该事故中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志明负主要责任,重型半挂车驾驶人杨以福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此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六、七条之规定,威县安监局提出对该事故的核销建议,现予以公示。如对该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请与威县安监局联系。
联系人:赵秋红
联系电话:0319-6162289
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