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办各督导组:
为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现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执法检查时间
2018年3月3日至3月20日。
二、督导执法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采取依照清单内容对县市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评分(内容具体见附件2),并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十查十看”(一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二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四查排查标准,看企业是否按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要求,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了本单位岗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五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六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七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八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九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十查整治氛围,看企业是否采取宣讲、媒体、标语、展板等形式,在企业内部营造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强大声势。)要求对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刻汲取“2·27”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三)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推进企业自查自改、落实六种责任追究方式等情况。
(四)两会期间督导检查、执法检查、暗查暗访和落实“四个一律”措施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复工复产验收、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六)2017年省安委会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南宫市、内丘县、宁晋县、沙河市、邢台县、开发区);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重大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七)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严格执行应急报告情况。
三、督导执法检查要求
1.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省市督导检查内容开展自查整改(省、市方案自行从省市安监局网站下载)。
2.各组要积极配合省安委办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组开展工作。
3.各组对县市区督导时至少要检查6个部门、3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
4.对企业检查要突出检查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重点企业、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工商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教育卫生、旅游、特殊设备、民爆、消防等行业)和未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的企业,每组检查企业合计12家次,具体检查企业名单由各组自行随机确定,立案查处率不低于30%。
5.各督导组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利用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开展督导执法工作,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执法完毕后及时报市安监局法制科进行储存。
6.督导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将督导清单复印给被检查单位。
7.各组要分别于3月12日和3月21日将两会期间督导县市区发现问题情况周报表、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周报表(经各组组长签字)书面报市安监局办公室和法制科。8.各督导组要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
联系人:路素军,3609858。
附件:1.市安委办综合督导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
2. 两会期间督导县市区发现问题情况周报表
3.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