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三)

发布日期:2026-07-31 浏览量:667 【字号:

一、案例情况:2026年6月26日,宁晋县接到涉烟花爆竹储存线索经排查发现在河渠镇马房村一厂房内,李某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182箱。

二、涉案情况:违法行为李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三、核查情况:2026年6月26日,宁晋县接到涉烟花爆竹储存线索当日上午10时许,派出所民警经排查,李某在河渠镇一厂房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182箱。

四、核查结论经核查,本次烟花爆竹违法事实确凿,涉案物品数量巨大,已依法完成现场处置、人员处罚与隐患清零,相关溯源深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处理结果:涉案非法烟花爆竹182箱已全部依法集中销毁;非法运输涉案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因违法行为人李某一年以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六、典型意义:本案警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爆炸事故,违法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以案为鉴压实经营与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私囤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居民区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