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三)
发布日期:2026-07-31 浏览量:667 【字号:大 中 小】
一、案例情况:2026年6月26日,宁晋县接到涉烟花爆竹储存线索,经排查发现在河渠镇马房村一厂房内,李某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182箱。
二、涉案情况:违法行为人李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三、核查情况:2026年6月26日,宁晋县接到涉烟花爆竹储存线索,当日上午10时许,派出所民警经排查,李某在河渠镇一厂房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182箱。
四、核查结论:经核查,本次烟花爆竹违法事实确凿,涉案物品数量巨大,已依法完成现场处置、人员处罚与隐患清零,相关溯源深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处理结果:涉案非法烟花爆竹182箱已全部依法集中销毁;非法运输涉案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因违法行为人李某一年以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六、典型意义:本案警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爆炸事故,违法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以案为鉴压实经营与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私囤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居民区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