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暨安全生产提示

发布日期:2024-03-01 浏览量:19612 【字号:

每年3月至5月是我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随着气温回暖,各类生产活动进入高峰期,加之易出现大风、雷雨、沙尘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风险增加。针对春季特点,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安全提示如下:

森林草原防火:春节气温转暖,风干物燥,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进入林区草原内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草原内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严禁在林区草原内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进山入园祭祀扫墓,要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如发现森林草原火灾,请立即拨打12119报警。

煤矿行业:要严格复产复工,按照自验、提出申请、组织验收、审核签字四个基本程序严格把关。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防止在验收中出现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等问题。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设备故障,规范设置数据采集模式及各项参数,及时标注调校、断电实验等非真实报警数据。要针对春季极端天气形势,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备足应急救灾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非煤矿山行业:要紧盯天气预报情况,遇大风、寒潮等极端天气要按照灾害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供电、供暖等设备维护,坚决督促涉险企业停产限产和停工撤人。要加强尾矿库春节解冻期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尾矿库解冻期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处理,确保尾矿库安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复工复产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和验收,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坚决防止矿山带病复工复产。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借隐患整改、恢复治理等名义违法生产以及达不到安全条件组织生产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处理,绝不姑息。要时刻提防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强人员上岗前的排查,严禁思想状态不稳定、饮酒后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人员不足、非专业人员上岗作业,严禁不符合要求人员从事特种岗位作业。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备勤,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通讯畅通,遇事故、险情及时报告,迅速启动响应机制,应急队伍要保持备战状态、确保第一时间进行抢险救援。

危化品行业: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认真研判安全风险,逐项检查确认安全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生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要针对从业人员返岗、转岗和新员工入岗业务能力实际,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收心”教育和安全培训,确保人员思想返岗、状态返岗,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要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的检查频次,高度关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风险,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监控设备、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运行。要做好应急值守,保证领导在岗带班,配强应急队伍,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

工贸行业: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活跃期,投入到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员、设备明显增多,新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现场安全监护缺失等问题凸显,安全事故风险上升。加之春季天气干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粉尘泄漏、清扫不及时,易引发粉尘爆炸。要深化冶金、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业前根据安全风险开展辨识,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