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浏览量:39647 【字号:大 中 小】
邢台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发挥第一责任的关键作用,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管理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
认真贯彻《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制订并实施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及科室任务分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法治建设中,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年初,在研究安排全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同时,就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重点任务 。市安委会印发的《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邢安〔2022〕11号)再次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阐述。3月8日,局领导集体专题研究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并印发了《2022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邢应急法规〔2022〕4号),进一步细化了年度工作任务。7月5日,局领导集体在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也总结调度了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并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100项考核目标,找不足查原因,及时弥补短板,不断推进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
二、坚持依法治理,全面履行职责
(一)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全面贯彻市优化市场环境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措施和要求。二是落实市《2022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出台了《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制度》(邢应急法规〔2022〕11号),鼓励支持从业人员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三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完善了《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2022年以来印发的各类管理性指导文件42件进行了合法性、公平性审查,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影响发展的问题;三是强化学习。今年以来两次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增强了领导集体竞争发展意识。四是落实政府承诺制,修订了我局《行政行为守信践诺制度》,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项承诺。
(二)实施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了《邢台市应急管理局“两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调整了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公布实施了《包容免罚清单》《行政执法禁止行为清单》。
(三)实施安全生产依法监管。一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提升活动;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煤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持续提升六大系统,全市12处矿井实施“电子封条”管理,非煤矿山贯彻《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矿山整合重组关闭退出工作,审查上报13个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危化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完善市危险化学品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工作;工贸贯彻《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扎实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二是持续深化贯彻《河北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深化“双控”机制建设,改进“双控”机制“双周评”调度方式,由“千企万岗讲双控”拓展到“车间主任讲双控”,创新组织“乡镇应急办主任讲双控”,开展“旬通报”27次、“双周评”11次,提升了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扎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规章,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四是实施精准监督检查,提升计划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行业特点、企业风险状况,精心编制了《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邢应急字〔2022〕5号)确定高风险企业234家,明确检查内容,并向社会公开。针对一般风险企业,精心编制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检查。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4次,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2次,抽查企业23家,发现问题和隐患66条,依法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治理,提升应急能力。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自然灾害会商工作机制,24次召开会商研判会,发布防范应对重要提示18期;二是依法及时修订《邢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补充了灾害预警、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方面内容;制定印发《邢台市地震局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服务管理办法》《2022年度地震监测预报和震害防御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邢台市地震预警终端运行考核计分规则》,将地震预警终端运行保障情况等纳入日常考核事项;三是开展社会应急法治治理,增强公众应急意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共发布山洪预警40次,发送山洪灾害预警短信14774条,启动预警广播2535次,真正做到了预警信息全覆盖;启动市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1次,防汛Ⅳ级应急响应3次,主汛期前四个山区县所有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全部转移到位,累计转移3814户,10039人,确保全市安全度汛。三是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印发《邢台市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办法》,下拨冬春救助专项资金3049万元,救助人口198996人。
(五)实施线上安全监管,优化执法环境。一是以“邢台应急信息平台”为载体,加强平台基础建设,印发并实施了《关于建立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监测平台建设推进协调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深化“金睛”工程应用,目前,各县市区接入企业数量 6307 家。二是大力实施网上巡查。印发实施《网上巡查制度》,市县两级协调联动,利用“邢台应急信息平台”,开展网上安全生产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企业进行整改。按照网上监察“每旬通报”的要求,目前已发《关于“信息平台”网上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86期。三是持续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等法律与标准,发挥保险预防功能。目前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已全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依据服务规范组织专家开展隐患排1120家次,开展安全培训312场
(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仅有两项服务事项。依据政务服务政策,优化两项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实现了全网上办理。
(七)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和涉危涉爆等危险源管控。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开展了涉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坚持法治学习,注重法治思维能力培养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中心组”的法制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学习题目。一是统筹业务与学习,制定了《2022年度领导干部与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培训计划》(邢应急法规〔2022〕5号),有序组织法制学习和法制培训工作。二是狠抓落实。我局将会前法治辅导学习确定为局务会固定议题,常抓不懈。会前学习的放矢,突出针对性,目前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6次会前学习。集中学习注重法制学习的系统性,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二十大报考》等专题学习4次。三是开展法治思想交流研讨,第四季度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升了用法治思想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四、完善法治制度
一是完善法治制度,深化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依法推进应急管理。先后修订实施了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行政决策;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制度,优化执法工作流程、具体标准;修订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重大行政事项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通过制度完善,推动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是贯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包容慎审执法,7月29日印发实施了《邢台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邢应急法规〔2022〕12号),8月16日印发实施了《邢台市应急系统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邢应急法规〔2022〕13号)和《轻微免罚承诺书》,鼓励企业积极整改问题。
五、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为规范行政决策工作,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邢台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政策法规科对正在实施的“双控机制建设”“金睛工程”等每一项监管措施都进行了审查甄别,今年无重大决策事项。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第一季度,对以前实施的各类党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清理结果在报市有关部门的同时,并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今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认真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工作,对其他部门转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了合理化意见。今年对34份文件提出了合法化建议。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是我局法律服务单位,今年为行政执法、事故核查提供法律服务2次。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的实施,避免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树立了安全执法的权威,优化了营商发展环境,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精准性。在总结了近年来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三个必须”执法原则》即“先上网后进厂、翻旧账查现场、有隐患必溯源”三必须原则和《执法事前事后“两做到”》即执法前做到“案前会诊”、执法后做到“案后评估”。解决了“拎包就走”的无充分准备现象和“回来就撂包”不总结不评估的问题,提高了执法的精准性。
(一)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制度》(邢应急法规〔2022〕10号),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执法人员在调查终结后,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对违法行为提出拟处罚意见,政策法规科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对执法人员适用裁量标准的恰当性进行审查。目前已办结45个案件,行政罚款均符合自由裁量权标准。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一是及时进行事前公开。在本单位网站、信用邢台、互联网+、安全生产诚信系统等平台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公开执法事项清单和处罚事项清单、公开执法程序制度等制度、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等信息。二是及时进行事后公开,在本单位网站公开事后信息51条,信用中国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1条,在互联网+公开各类执法检查信息300余条;三是使用执法文书和执法记录仪全面记录执法全过程。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文书,补充了应急系统执法文书;依据执法装备标准,配备执法记录仪70台,多种气体检测仪2台、电阻检测仪12台等设备,提升了执法能力。四是强化法制审核。凡是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全部纳入了合法性审核,今年,审核案件45件,纠正问题15条。
(三)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配备移动执法终端40台,实施互联网+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二是适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进行执法数据输入,方便信息共享,共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落实《邢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邢应急字〔2020〕39号),认真组织案卷评查。10月15日,印发了《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依据《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40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量化打分,发现5类问题20条,针对问题,政策法规科印发了通报,要求各县应急管理局对评查标准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局。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编制了PPT课件,组织应急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落实《邢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邢应急字〔2020〕31号),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强化管理,及时将调出人员的执法信息进行处理。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3月8日印发实施《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与“中心组”学习培训计划》,指导执法人员进行法制知识学习。10-11月份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应急部、省应急厅应急知识学习,经培训考试均合格。为执法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8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8本,9月5日下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视频培训会,以身边典型案例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亮点和特色。三是强化文明执法,认真贯彻《邢台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约束执法人员自觉执行文明执法规定。全年无执法人员被投诉情况发生。
(六)依法化解纠纷。落实《应急管理领域行政纠纷调解工作制度》(邢应急法规〔2021〕12号),全年无复议案件,无诉讼案件。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落实了邢台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清单和负面清单,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监管信息。今年,公开各类应急管理文件信息5条,执法类信息73条。
(二)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办理提案3件,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回复。
(三)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邢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邢应急字〔2020〕40号)《邢台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邢应急字〔2020〕26号),健全举报平台,强化社会监督;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接受各种投诉,开通了3609001、12350、3609555三部举报电话,公开投诉信箱(hbxtajj@163.com),接受公民投诉。目前,没有接到执法人员被投诉的线索。
八、扎实开展普法工作
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和安全监管监察的工作质量。为此,一是通过印发“培训计划”推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2022年度领导干部与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对每季的学习题目、培训考试都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能力测试,成绩良好。二是认真开展应急普法优秀作品推荐活动,已向省应急厅活动办推荐了6个法治宣传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书法作品5幅。三是创新打造“五级”微信工作群,发布传递各类信息20余万次,加快信息传递、实现资源共享,确保上级精神快速有效传达到企业末端;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播放宣传主题和口号近百万条次,发放各类宣传品约20万件,“五进”安全宣传活动1200余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五是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六是印发《2022年邢台市应急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组织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参加,提升全民应急素质,截至目前,全市约140万人参加了竞赛活动。七是利用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和网站、邢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知识、科普知识宣传。六是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在我局网站选刊优秀案例。八是9月21日,组织开展了邢台市应急系统关于“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利用咨询台,展板,条幅,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详细讲解《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识别防范与自救技能。此次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500余册,地震、自然灾害避险知识等各类宣传折页、台历、手提袋1000余份。
九、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情况
全市防火、防汛形势总体平稳,连续3年实现了无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科学有效应对7轮强降雨天气过程,无因灾死亡人员,得到了国家防办、省、市领导充分肯定。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及时修订《邢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补充了灾害预警、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方面内容;二是开展市级层面的子牙河流域防汛综合实战应急演练;三是落实突发事件培训制度,5月16日到6月26日组织全市应急管理人员参加应急部地震地质灾害防控能力专题网络学习,提高应急人的应急能力。四是建立重大应急处置沟通协商机制,召开防汛专题会商会议18期;五是推进应急管理社会化治理,全网发布暴雨预警信号3次,发送预警短信2114万余人,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共发布山洪预警40次,发送山洪灾害预警短信14774条,启动预警广播2535次,真正做到了预警信息全覆盖。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