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委员会

次会议第12提案的答复

 

民进邢台市委

提出的《关于筑牢安全底线提升化解各类风险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提出的提案进行感谢,正因为有了您这样的站位以及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一个综合评判分析,让我们全市应急管理者认识到了自身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也是对我们的各项工作的一个促进。市应急管理局自2018年12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严字当头,安全为本,为全市各项工作提供安全基础,保驾护航。

一、我市执法队伍现状

邢台市本级有原有4个安全生产行业执法科室,县级执法人数400余人,机构改革后,市本级执法科室增加到8个,县级执法人数增加到实际700余人,相对于机构改革前执法力量装备都有所增加。工业强的县市区执法人数和装备都相对集中。基本满足基层执法要求。过“监管”与“监察”并行的机构改革,有效推动行业执法力通量的整合、统一、联动,切实解决了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不规范、执法力度弱、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实现管罚一体化、权责一体化,在上传下达上政策性统一,实效性强,上传下达更顺畅;改革后,县(市、区)局长、大队长一肩挑,直接到一线指挥,压缩了指挥层级,突出执法职能,把人员力量下沉到执法一线,提高了执法效能。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素质

我局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三项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规定,每年依照省厅制定的培训大纲对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复审、换证不少于12学时。考试合格的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试合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培训是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的有效措施,我们将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综合能力,有效防范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第三方红黑名单和退出机制

我局对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机构构的从业行为,历来十分重视,一是建立并实施了“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2019年应急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实施后,印发了《邢台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监管的方式、要求,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人员,市、县应急管理局应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省应急管理厅,由省应急管理厅纳入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以及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2020年市应急局结合实际进一上细化了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印发了《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 联合惩戒管理制度》。二是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整治行动。2021年印发实施了《邢台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从三个方面对在我市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2022年印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督促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从业行为进行监管,严查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的两虚假行为;严查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两出借行为等违法行为。三是2023年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诚信管理,督促服务机构自我加强管理,依法依规,遵守市场规则,公平开展安全生产服务。

最后再次对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印章)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