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量:71283 【字号:

广大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诞生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石。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全市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一手抓造林、一手抓防火,唱响了太行山最绿的地方名片,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大幅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绘就了“天蓝山青水绿”的优美画卷。为保护来之不易的森林资源,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携手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邢台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示您:

  1、关注森林防火,遵守防火规定。我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每年3月1日—5月20日为高火险期,期间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多,加之传统节日多,农事活动、进山旅游人员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体市民要共同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2、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放鞭炮、上坟燃香烛、烧纸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严重污染空气、烧毁森林资源、影响水土保持,加之火场开放火情极难得到有效控制,严重威胁林区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倡导市民朋友文明过节,自觉摒弃陈规陋习,采用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营造浓厚节日氛围的文明安全方式寄托哀思,杜绝威胁森林资源安全行为,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倡导者,共同保护赖以共享的森林资源安全。

  3、坚持从我做起,筑牢防火围墙。森林防火,有你有我。从我做起,从日常生活习惯做起,自觉宣传防火知识,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防火要求,主动扫码入林,进山踏青、施工、农事不携带火种,林内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林区不燃放烟花爆竹和释放孔明灯,野外坚决不违规用火。主动肩负起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监护和看护责任,防止因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全力打好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4、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人人争做森林防火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关注防火、参与防火,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积极履行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不做旁观者。遇有森林草原火灾,不惊慌不失措,科学合理避险,并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对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美的森林资源人人享有,爱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为了邢台美好的明天,实现山不冒烟、林不着火的目标,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奋斗!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愿全市人民春节快乐、幸福安康!

  邢台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